来源: 发表时间:2016/3/9 14:18:55 点击次数:【2363】
1、房产测量的目的是什么? 答: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 2、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基本内容是指: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 3、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 答: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 永久性建筑。 4、什么是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答: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5、 房屋的使用面积是指什么? 答:房屋的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室内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6、什么是房屋的产权面积? 答: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7、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哪些内容? 答: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8、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有哪些? 答:共有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用建筑面积。 9、共有共用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1、产权各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2、产权各方无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10、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可否计入共用面积? 答:不可以。 11、在房产测绘调查中,房屋建筑结构的概念是什么? 答:是指根据房屋的梁、柱、墙等主要承重构件的建筑材料划分类别。 12、在《房产测量规范》中建筑结构有几种类别? 答:六种。①、钢结构 ②、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③、钢筋混凝土结构 ④、混合结构 ⑤、砖木结构 ⑥、其它结构 13、哪些人可以委托测绘? 答:权利申请人;权利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14、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绘成果包括什么? 答:房产簿册、房产数据、房产图集等。 15、什么叫房屋的总层数? 答:房屋的总层数是指房屋地上层数和地下层数之和。 16、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层面的楼梯间、水箱间可否计算房屋层数? 答:不计层数 17、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答: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18、房屋的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怎样计算建筑面积? 答: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9、无顶盖的阳台可以计算建筑面积吗? 答:不能。 20、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性的柱和玻璃幕墙、台阶、雨蓬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能计算建筑面积。 21、层高低于2.20m的夹层、技术层、地下室、架空层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建筑面积。 22、不封闭的阳台、挑廊怎样计算面积? 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3、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建筑面积计算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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